一個月前,市民鄭女士(化名)突然產生的一個想法讓全家人嚇了一大跳:已經退休的她,準備把打浦橋附近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賣掉,房款一分為二,一半買理財產品,賺點錢,一半存活期,隨時可以動用,加上退室內設計休工資,生活可以過得很滋潤。特別當她聽說互聯網理財產品收益更高、到賬更快,“轉戰”網絡的興緻很高,天天纏著女兒要學習怎麼用電腦。
  鄭女士的想法招致全家人的反對。她的丈夫陳先生打電話到本報,與記者固態硬碟探討,這樣的“賣房理財”是否靠譜,到底有沒有風險?是靈機一動還是孤註一擲?
  月入萬元誘人
  鄭女士的想法和前段時間一條火爆的微博如出一轍。一名來自北京的網友“@韋禾-”自稱賣掉了位於北京市朝陽區的房子,建築面積86.03平方米,獲款325.6萬元人民幣,然後一半買銀行理財產品,一半存活期通,平均一個月共1萬多元利息,足夠租房婚禮企劃、旅行、閱讀。
  隨後,理財業內人士分析說,要實現月入過萬的理財計劃,也並非不可能,但會面臨更大的風險,甚至有本金虧損的可能。“要保持較高的收益率,信托是比較合適microSD的產品。但信托並不保本,且收益一般是一年或兩年後到期支付。至於股票市場,風險和波動都比較大,可能這個月賺15%,下個月卻虧本。”因此,要長期穩定地提供每月1萬多元的收入,這些方式都未必保險。
  風險提示不足
  現在的金融消費中,到底存在哪些問題?本周二開始,記者通過郵箱收集消費者關於金融方面的投訴。許多讀者踴躍發來郵件,其中相當一部分是關於信息告知和風險提示:或是禁不住銷售人員當初“花好稻好”的承諾,說好年利息5%的年金保險usb,投下去10萬元,至今每年利息只有1000元出頭;或是購買第三方理財產品,到期要收回本金卻被告知要交緊急贖回費……
  近日,市消保委與上海社科院社會調查中心、上海社科院社會學所組成聯合課題組,歷時4個月對上海金融消費者群體的消費目的、風險意識、個人權利訴求、上海金融環境評價及期望作了專題調查研究,樣本為1000個。
  調查顯示,金融消費時,金融機構或服務人員向消費者主動告知產品或服務的風險提示非常有限,明確告知消費存在風險的比例不足50%。調研還顯示,即使在金融機構或服務人員主動告知風險的案例中,金融消費者也並不能完全分辨投資風險、利率風險、提前終止需要支付費用等風險類型。而這正是許多金融糾紛出現的原因所在。
  30.5%的被調查消費者表示,在諸多信息中最為關心的是推出產品或服務機構的信譽和品牌,29.5%的被調查消費者表示最關心的是收益,僅19.0%的被調查消費者表示最關心的信息是風險。部分金融機構正是利用這種重收益、輕風險的不良消費習慣,誇大投資收益,弱化甚至故意縮小投資風險。
  調查還顯示,金融消費者缺乏法律意識,助推金融消費風險增加。例如,調研發現,僅有78.2%的投資承諾寫進合同,即部分金融消費的收益僅為口頭承諾。這類承諾一旦不能兌現,消費者並不能獲得法律保護。有合同保證的投資,沒有達到預期收益的占比為14.3%,但沒有合同保證的投資,沒有達到預期收益的占比高達30.8%,兩者相差約15個百分點。
  多問幾個問題
  上海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金融與資本市場研究室主任韓漢君認為,金融消費是風險相對較高的行為。但金融消費者風險意識相對比較薄弱,易被部分金融機構利用。
  去年,餘額寶主打的碎片式理財方式贏得年輕人的青睞,讓貨幣基金在短短半年裡儼然成為金融界的“寵兒”。互聯網巨頭推出的各種產品風起雲涌,讓人看得眼花繚亂。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無論是什麼樣的金融消費產品,購買時可以關註這樣一些問題:
  ■ 金融產品或服務收益情況
  ■ 提供產品的金融機構名稱
  ■ 金融產品或服務的管理費用及經濟成本
  ■ 金融產品或服務的類型
  ■ 金融產品或服務與傳統金融消費有何不同及其風險
  ■ 金融機構聯繫電話
  ■ 提供金融產品的服務人員與該金融機構的關係
  ■ 購買的金融產品投資對象
  ■ 金融機構聯繫人
  ■ 金融機構地址
  ■ 購買金融產品條款變更的可能性和方法
  ■ 這款金融產品或服務的其他消費者類型。
  本報記者 陳傑  (原標題:賣房理財吃利息,靠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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